渝人社办〔2024〕8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处(部),开展博士后招收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及时通知辖区内新设站单位,督促其尽快做好招收博士后的各项准备工作,指导有关新设站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博士后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要求,督促其做好建章立制、人员选聘、考核管理等工作,不断推动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标准,(四)严重违反博士后工作有关规定或存在重大学术不端等问题,或因业务调整、重组、破产等原因无法继续开展博士后工作,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博士后事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渝人社发〔2020〕7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给予一次性50万元设站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