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数据局、发改委、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税务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一般为项目拟落户区镇分管负责人、项目办负责人、招商负责人等,发改委负责审核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规划,资源规划局负责审核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区镇详细规划,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核项目选址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规划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要求,确定项目所在地块是否需要开展污染场地调查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决定是否需要开展生态修复,审核项目是否满足规划环评(含审查意见)及其他相关环境准入要求,2.企业拟设立企业名称,3.拟落户地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局部),5.项目用地红线图,资源规划局开展规划审批、土地征供,住建局开展施工图联合审查,(三)建筑设计方面鼓励老企业“产业焕新、空间再造”,行业类别一般须满足《海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海政办发〔2021〕170号)、所在区镇(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主导产业类型或海安市支持培育产业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