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省级农业专项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见附件1-2),统筹各级专项资金,聚焦“专、精、新、特”,围绕延链、补链、强链重点环节扶优扶强,突出农业保障和科技创新,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所申报项目必须为当年新建项目(开工时间为上年同类型项目申报结束后的项目视为当年新建),同一申报主体当年不得同时申报多个同类项目,加强申报单位信用审核管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包括报送材料的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五、所有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报至区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站,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同时须报送电子稿(附件3-6),材料递交截止日期: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