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乐山市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修改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6月16日,二、提出意见的方式1.通过信函方式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寄至: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邮编:614000,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2198284@qq.com,附件:乐山市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5月16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