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科,各有关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5月20日-5月25日二、检查范围截至2024年3月31日前,全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三、检查方式以抽查方式组织检查小组织赴企业开展实地检查,抽查形式:按照不低于10%比例抽取大中小不同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四、检查内容实地检查,是否续存并正常从事研发、生产和经营活动,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的重大变化信息,五、组织整改企业应对实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整改材料,对整改不配合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相关规定及程序予以处理,联系人:李超芸、王晓蓓55880251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抽查名单(56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自查表3.现场检查材料清单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核查表关于海曙区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