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船舶进出港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凡进出我市管辖通航水域内港口的船舶(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除外)均需提前4小时向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在固定水域航行或作业的船舶可采取定期报告形式,每个月报告一次进出港信息,渡口渡船可每季度报告一次,请各航运公司、船舶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进出港报告工作,现将接收辖区船舶进出港报告信息的途径、机构及联系方式公示如下,一、报告方式通过电脑端和手机端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网站或系统,二、县级接收及管理机构联系方式县市区机构名称联系电话广安市广安区广安市航务海事事务中心0826-2362599广安市前锋区广安市航务海事事务中心0826-2362599广安市经开区广安市航务海事事务中心0826-2362599岳池县岳池县航务海事事务中心0826-5233887华蓥市华蓥市地方海事处0826-4833320武胜县武胜县地方海事处0826-6212992邻水县邻水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0826-322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