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展位申报要求(一)品牌展位确认第136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请第135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于5月20日之前按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确认第136届品牌展位数量(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打印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于2024年5月30日前将初审合格的企业纸质资料和《第136届广交会申请展位企业汇总推荐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四川省交易团,省属企业及成都市企业的纸质资料(附件1)于2024年5月30日前直接报至四川省交易团,须提交联营企业信息(限对应展区申请展位在2个及以上的企业),联营参展在完成联营企业展位号确认后才能生效,参展企业及展位安排将根据《四川省交易团广交会展位管理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四川交易团通知为准,具体为:在完成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前(含)退展位的,在完成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后至开幕前一天(含)退展位的,企业申请展位相关事宜请联系四川省交易团,广交会从未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展位申请、安排等事宜,附件:1.第136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申报纸质资料2.第136届广交会申请展位企业汇总推荐表四川省商务厅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