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漳州开发区关于支持双鱼岛轻文旅产业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2024年第14次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漳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5月9日漳州开发区关于支持双鱼岛轻文旅产业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的战略部署,本实施意见适用范围为双鱼岛范围内的中短期轻文旅及相关配套产业项目(以下统称为中短期轻文旅项目),中短期轻文旅项目指以文化、历史、艺术等元素为基础,持有双鱼岛未利用的存量土地范围内不动产权证书的权利人,投资开发建设中短期轻文旅项目,中短期轻文旅项目使用土地期限,适用本实施意见的中短期轻文旅项目,中短期轻文旅项目投资主体,在项目使用土地期限内,有权在项目审批及规划条件范围内依法合理使用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和经营,成立中短期轻文旅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中短期轻文旅项目的组织协调、落实与监测工作,有效期内按照本实施意见完成项目建设的中短期轻文旅项目,在项目使用土地期限内仍适用本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