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镇镇人民政府的申请,依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严格落实景区价格管理政策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401号)相关规定,经成本监审、听证会、集体审议,现将定价决定及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公布如下:一、定价决定游船票价为75元/人·次,游览车单程票价为20元/人·次(以上价格均为最高限价),二、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一)听证会参加人意见1、建议涨价后提高服务水平,2、游览车涨价幅度偏高,建议实行渐进式涨价,3、游览车建议优化线路,4、单人船票价调整后包船票价建议明确(二)对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处理建议1、将通过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妥善解决相关投诉等方面努力提高服务水平,2、承诺实行阶段式涨价,不会一次性调整到位,3、景区将进一步明确包船价格,联系人:王颖奇联系电话:89398169传真电话:88021056地址:桐乡市振兴东路东698号桐乡市发改局价格科,桐乡市发改局2024年5月15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