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镕福:参保人刘春华(公民身份号码430221********0822)于2021年9月29日发生交通事故,2022年2月被认定为工伤,我市工伤保险基金于2024年3月先行支付其工伤医疗费用合计25550.57元,对于你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刘春华的工伤医疗费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收回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穗埔社保收告〔2024〕112号),相关内容公告如下: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等规定,现需你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刘春华的工伤保险医疗费25550.57元,请你在收到本告知书起10日内,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刘春华的工伤保险医疗费25550.57元,户名: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账号:44001400701050061663-000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铁路支行行号:105581000018摘要请备注“退回刘春华工伤先行支付待遇”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欣兰大街2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406室,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4年5月15日附件下载: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