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可申请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社保补贴,社保补贴标准: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本批次共有9家小微企业62人次符合补贴申报条件,审核补贴金额共计379910.2元,其中失业保险补贴部分10421.68元暂不拨付,故拟拨付金额为369488.52元,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9日,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补贴人员有异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监督电话:0731-88076195望城区人社局监察室0731-88062044望城区人社局办公室0731-88059658望城区人社局人就中心附件:1.2023年(第二批)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汇总表2.2023年(第二批)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名单公示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