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各市、县(区)税务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2023年度自治区级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附件:2023年度自治区级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2024年5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2023年度自治区级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1.宁夏公益慈善事业促进会2.宁夏民生文化艺术教育基金会3.宁夏黄河银行助学基金会4.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协会5.宁夏和谐传统文化交流中心6.宁夏回族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会7.宁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8.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9.宁夏华理现代煤化工研究院10.宁夏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11.宁夏中小企业创业联合会12.宁夏能源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