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环保企业及组织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壮大发展环保产业,结合《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南府〔2023】192号)有关要求2024年5月6日起,我局于“佛山扶持通”平台受理环保产业扶持和奖励项目申报,请各有关单位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www.fsfczj.gov.cn),根据时间及项目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申报流程如下:1.申报单位需于2024年6月7日前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线上提交项目申请及相关附件,2.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审核申报项目,期间联系申报单位核实项目信息、补充相关材料,3.申报单位收到同意申报的通知后,于2024年6月21日前提交到单位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经济发展办公室进行初审(预计5个工作日完成),4.初审完成后,申报单位于2024年6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到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终审,5.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网站、“佛山扶持通”平台公示项目审核结果,可向我局科技产业股咨询(联系电话:86338750、86338751),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2.佛山市南海区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扶持奖励申请表3.第三方治理单位满意度评价及推荐情况表4.《佛山市南海区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政策解读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