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潍人社字[2019]29号)文件规定,2023年一季度我区共有9家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14名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拨付社保补贴38649.15元,2023年4月-9月我区共有18家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37名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拨付社保补贴136814.75元,特申请拨付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175463.9元,现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小微企业吸纳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公示,如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或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或来信反映,对反应的情况和问题我们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并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7日),监督电话:0536-8217305地址:奎文区政府8号楼8315室奎文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