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购机户:为全面推进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加快丘陵山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的物质基础,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业“双强行动”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办〔2022〕5号)及《泰顺县农业农村局泰顺县财政局关于开展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泰农〔2023〕154号)等文件要求,经乡镇和主管部门审核,我县2023年享受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补贴农机具790台,补贴资金64.03万元,现将2023年泰顺县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补贴资金64.03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相应增加2024年度“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指标,该补贴资金通过“一键达”系统和泰顺县农商银行代理支付款项-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专用发放至各有关购机户,附件:1.2023年度丘陵山区农机补贴资金明细表(个人).xlsx2.2023年度丘陵山区农机补贴资金明细表(组织单位).docx泰顺县财政局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