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12月31日前达到以下标准的企业给予相应奖励:年产值在2000万至5000万元且增速同比增长30%上的乡镇企业,自2024年5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10月31日(含当日),其中5万元(含5万元)至10万元燃油车补贴1500元、新能源车补贴2500元,10万元以上燃油车补贴3500元、新能源车补贴4500元,咨询电话:15137802622)四、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活动,自2024年5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自2024年5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9月30日(含当日),对在“一河两岸”家装企业和县域内红星美凯龙、欧蓓莎等参与活动商家购买家装家居产品满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自2024年5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对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商家购买民族乐器满2000元(含2000元)、5000元(含5000元)以上,凡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自2024年4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缴纳契税的,自2024年4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自2024年4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分别给予第一责任单位、招引企业、社会团体50万元、20万元、10万元招商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