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我市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简称“文体娱乐业”)高质量发展,对首次纳入我市规模以上文体娱乐业企业库的企业,支持我市大型企业布局文体娱乐业业务,鼓励我市具有文体娱乐服务能力的机构或企业注册成立法人单位并提供文体娱乐业服务,对首次纳入我市规模以上文体娱乐业企业库的独立法人机构,一次性给予营业收入2%、最高100万元的奖励,支持文体娱乐业企业开拓新业务、培育新业态、实施新模式,或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速超过100%的有关文体娱乐业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按照实际场次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对年营收首次达到2000万元的演艺、体育经纪机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为文体娱乐业发展提供优质审批服务,综合运用文化和体育产业相关政策加大文体娱乐业支持力度,支持文体娱乐企业申报文化和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各类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