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龙岩中心城区液化石油气LPG储配站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位置龙岩中心城区液化石油气LPG储配站项目位于江山镇山塘村,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目的龙岩中心城区液化石油气LPG储配站项目拟征收江山镇山塘村集体土地2.5018公顷,合计征收集体土地2.5018公顷,拟征收江山镇山塘村集体土地2.5018公顷均未承包到户,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龙岩中心城区液化石油气LPG储配站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安置工作由新罗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四、安置途径1.本次用地涉及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五、异议反馈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民组织法》有关规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