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49号),我局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了《东港市孤山镇大鹿岛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宽甸满族自治县长甸镇河口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并已于2023年9月24日通过省专家评审,被委托方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现已终稿,根据《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向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征求意见时限30日,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及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及建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等多种形式反馈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传真:2397606/2397726通讯地址: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丹东市振兴区五经街6号)邮政编码:118000丹东市大鹿岛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3-2035年)-公示稿宽甸满族自治县长甸镇河口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3-2035年)-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