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科发〔2022〕98号各县(市、区)科技(教科)局,市直有关单位、企业: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酒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科研单位,按照第一批科技项目申报通知要求做好第二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筛选、凝练组织申报工作,县(市、区)各推荐3-5项,市直部门、驻酒等单位各推荐2-3项,企业申报项目须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各县(市、区)科技(教科)局、市直科研单位,围绕本县市、本行业重点产业重大民生关键技术组织项目,先将推荐项目名单、项目简介报市科技局相关科室初审,再通知督促项目单位在酒泉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正式填报,申报项目经市科技局审核受理立项后,申报单位通过酒泉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项目纸质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式二份,交推荐单位统一收集报市科技局主管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