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保山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二、资助奖励范围(一)资助范围1.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1年内的发明专利,成功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资助5万元,创建知识产权强县通过国家级验收的资助10万元、通过省级验收的资助5万元,四、申报时间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每年集中申报受理1次,奖励直接向保山市知识产权局进行申报,申请知识产权资助的填报《保山市知识产权资助申请表》,申报知识产权奖励的填报《保山市知识产权奖励申报表》,奖励申报由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受理、审批,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将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结果报市财政局,3年内不再受理其资助奖励申请,(二)本实施办法由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附件:1.保山市知识产权资助申请表2.保山市知识产权奖励申报表附件1项目编号:保山市知识产权资助申请表申请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填表时间:年月日保山市知识产权资助申请表资助类型名称获批日期曾获资助情况申请金额账户名称开户行及账号申请人承诺年月日申请人提交并经核对的相关材料(由初审部门填写):□相关授权证书、批准书或批文及复印件,附件2项目编号:保山市知识产权奖励申报表申请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填表时间:年月日保山市知识产权奖励申报表奖励项目名称获批日期曾获奖励情况申请金额账户名称开户行及账号申请人承诺年月日申请人提交并经核对的相关材料(由初审部门填写):□相关授权证书、批准书或批文及复印件,□申请人应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审核意见年月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领导审批意见:(公章)年月日填报说明一、本表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