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服务业提升发展若干措施”奖励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漳发改服务〔2024〕2号)的文件要求,二、申报条件(一)企业注册地在漳州台商投资区境内,(四)企业纳统时间(国家认定时间)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三、申报程序(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向所在地的行业主管部门申报,(二)推荐上报:区行业主管部门对区级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并对区级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报区经发局(发改)汇总,并填报《漳州台商投资区落实“服务业若干措施”奖补资金汇总表》(附件3),报区经发局(发改)汇总,(四)取消申报:经认定各类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三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劳动纠纷案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等情况采取一票否决的,(二)请各行业主管部门于5月15日前,(三)相关文件可登录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网站进行下载,联系人:陈妙君联系电话:0596-6786811附件:1.漳州台商投资区落实服务业若干措施奖励政策申报材料明细表2.漳州台商投资区落实服务业若干措施奖励政策申请表(样本)3.漳州台商投资区落实服务业若干措施奖补资金汇总表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2024年4月15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