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21〕88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等特色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21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4年3月28日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位于永泰县清凉镇北斗村的幸福庄园(福建之光生态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智能温控大棚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实地测量验收面积为10.09亩,整体性能达到智能温控大棚一建设标准的要求,同意通过验收,拟给予每亩5万元补助,总共省级补贴资金额为50.45万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3日,监督电话:永泰县农业农村局0591-24832127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