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奖〔2023〕11号)、山东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鲁科字〔2018〕129号)文件规定,泰安市委科技委员会科学技术奖励专项小组办公室经过审核、评审、现场考察等程序,拟批准泰安市医师协会设立泰安医学科技奖,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7日至5月1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对公示单位若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异议内容及依据、提出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以便联系和处理,电话:6991144邮箱:kjjsjlb@ta.shandong.cn地址:市政府大楼B7010a室附件:泰安医学科技奖管理办法.docx泰安市委科技委员会科学技术奖励专项小组办公室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