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绿洲丝路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八师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基金遴选管理机构公告为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八届四次全会、新疆通用航空产业座谈会和师市党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拟设立八师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八师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基金管理人申报材料》(以下简称“申报材料”,(二)子基金规模单支子基金规模根据项目资金需求,(三)投资方向该基金聚焦低空经济产业,二、子基金遴选要求子基金管理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运营资质1.在中国境内注册,累计管理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20亿元,(三)管理机构团队与投资业绩1.至少配置3名具备5年以上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其中至少1名人员需要具备航空产业相关的产业工作经验,2.上述管理团队核心成员累计在航空产业相关领域投资金额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四)募资能力子基金管理机构需募集该基金目标总规模的20%资金,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勤勉尽责,三、申报时限申请机构可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通过公告附件下载《申报文件编制说明》及相关材料表格,石河子市绿洲丝路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按批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地址:新疆石河子市15小区北一路157号联系人及电话:吴先生:18799755283附件:《申报文件编制说明》石河子市绿洲丝路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4年5月7日附件:《申报文件编制说明》石河子市绿洲丝路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八师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基金遴选管理机构申报文件编制说明.docx欢迎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