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加快营利性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韶府办发函〔2022〕176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支持小微企业升级为规上企业,根据市统计局提供数据并经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校核,并结合财政预算资金实际情况,拟对2023年全市新增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分二次给予奖励,我局制定了《2023年韶关市新增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第一次)》,现予以公示,请以书面方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反映至韶关市商务局,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公示时间:2024年5月7日——5月12日联系电话:0751-8883944附件:2023年韶关市新增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第一次)韶关市商务局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