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报来深圳机场北货运区及配套站坪项目用海申请,对上述项目予以公示,具体如下:一、项目名称深圳机场北货运区及配套站坪项目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西北侧海域,己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库,项目申请用海36.3391公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申请用海期限为50年,三、海域使用申请人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四、公示时间及地点(一)公示时间:10个自然日,(二)公示地点:1.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官网(qh.sz.gov.cn/),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事项有意见的,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反馈意见,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意见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5-88105172电子邮箱:lihs@qh.sz.gov.cn附件:深圳机场北货运区及配套站坪项目宗海位置图深圳市前海管理局2024年5月7日附件:1.附件:深圳机场北货运区及配套站坪项目宗海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