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按税务部门数据2021年度相较2020年度研发投入增量为5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3.2021年度相较2020年度研发投入增量超过500万元(含)且符合四川省研发投入后补助条件的企业,对研发投入增量超过500万元(含)但不符合四川省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条件的企业,县(区)研发投入后补助额度采取定额比例计算:按县(区)财政经费投入总额的不高于50%给予补助(按舍去原则精确到万元),(二)县(区)补助申报研发投入后补助的县(区)应由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2022年度广元市县(区)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附件2),2.上一年度县(区)财政用于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经费统计报告,3.上一年度县(区)财政用于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补助企业明细表,4.上一年度县(区)财政用于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资金下达文件,在线上传相关报表及《2022年度广元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附件1)盖章扫描件,并将系统汇总形成的《广元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汇总表》(附件3)打印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函报市科技局,(二)县(区)补助1.申报县(区)填报各县(区)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由申报县(区)科技部门用推荐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广元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在线填报,2.报送、审核各县(区)科技部门将《2022年度广元市县(区)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附件2)打印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后,七、联系方式(一)申报业务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市科技局资管科汤浩澜李双杰联系电话:0839-3267807(二)技术支持(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联系电话:028-85231642附件:1.2022年度广元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2.2022年度广元市县(区)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3.2022年度广元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汇总表广元市科学技术局广元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2022年9月29日附件:附件3.doc附件2.doc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