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龙岗区新修订的《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发布,《实施细则》聚焦科技发展强基、创新企业成长、创业环境优化、科技服务提升、重点专项扶持等五类科技计划,全面支持龙岗科技创新发展,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生物医药类企业研发投入,最高给予400万元扶持,国家、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最高给予3000万元扶持,新修订的《实施细则》扩大了科技企业研发投入的支持范围,特别是将所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生物医药类企业纳入扶持体系,实现了对国家、省、市级获奖项目的全覆盖,扩大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支持范围以及创新平台配套扶持范围、类别,《实施细则》自2024年5月10日起施行,原《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新政策发布实施前已完成申报的项目仍按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