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经发局: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稀土及关联产品生产应用奖励办法>的通知》(闽工信法规〔2021〕118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稀土及关联产品生产应用奖励的通知》(闽工信函新材〔2022〕155号)文件精神,请你们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连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研发机构等证明材料、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2021年度稀土及关联产品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复印件以及企业认为有助于其参评的其他材料(纸质件和电子版,纸质件平整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且应与纸质文档完全一致),报送属地工信部门(一式四份),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和指导,对企业信用记录状况进行排查,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及申报材料汇总并行文推荐报送市工信局原材料科,逾期不再收件,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在5月12日前汇总辖区项目报送市工信局,以便市工信局进行初审上报,三、其他事项(一)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出具签字盖章的承诺书),(二)《福建省稀土及关联产品生产应用奖励办法》《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稀土及关联产品生产应用奖励的通知》可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gxt.fujian.gov.cn)查询下载,联系人:蔡彬华联系电话:0597-299909315059092819电子邮箱:caibinhua@ly.fj.cn邮寄地址:龙岩大道1号行政办公中心主楼556室附件:2021年度福建省“稀土及关联产品”生产应用奖励资金申报表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