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8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晋宁区用人单位申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审核通过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名单详见附件《2023年晋宁区用人单位申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审核通过名单》,附件:2023年晋宁区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审核通过名单昆明市晋宁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