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山东省标准化条例》《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和应用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复审评估、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废止山东省地方标准285项(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至2024年5月13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截止日前书面反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联系人:潘爱娟,联系方式:0531-51792372,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43号,邮编:250014,电子邮箱:sdbzh@shandong.cn,附件:拟废止山东省地方标准目录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4月28日拟废止山东省地方标准目录(285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