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韶山市粮食生产综合奖补资金发放工作的公示根据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山市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韶政办函〔2023〕16号)和韶山市农业农村局、韶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韶山市2023年早稻再生稻生产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农发〔2023〕20号)要求,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韶山乡、清溪镇、杨林乡和银田镇4个乡镇4个乡镇上报的早稻、再生稻、优质稻的种植面积进行了严格审核,并按要求将资金足额予以发放,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现将2023年粮食生产综合奖补发放情况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即4月28日—5月4日,欢迎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举报,举报电话:0731-55682224附件:韶山市2023年粮食生产综合奖补资金发放汇总公示表韶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26日韶山市2023年粮食生产综合奖补资金发放公示表(20240426).xls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