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实践能力,发挥优秀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基地示范作用,促进大学生来绍就业,助推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结合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95号)等文件精神,起草《绍兴市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示范基地评选工作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各区、县(市)遵照执行,绍兴市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示范基地评选工作办法.doc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15日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示范基地评选工作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