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张家港市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张农发〔2023〕129号)、《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张农规〔2018〕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镇(区)初审、意见反馈、补充材料、实地察看、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项目不符合立项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反映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示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5月7日,联系电话: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0512-58227382附件: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拟立项项目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28日附件: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拟立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