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3年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自贡市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自人社办发〔2021〕110号)要求,市、区(县)人社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对全市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了绩效评估,现将2023年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绩效评估结果予以公布,保留定点机构资格,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整改期内不得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整改后经区(县)验收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保留定点机构资格,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定点机构资格,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公开择优选择定点机构实施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附件:1.自贡市2023年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绩效评估合格名单2.自贡市2023年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绩效评估不合格名单3.自贡市2023年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名单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