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构建辖区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新优势,根据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13号)、《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深市监光规〔2023〕1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质量、标准、知识产权领域资助项目申报受理工作,(二)标准类扶持项目1.承担国际国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构工作项目配套资助项目,2.在深圳市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年会或学术研讨会及国内重大标准活动项目配套资助项目,12.承办国际国内重大知识产权活动项目,二、申报时间(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4年4月28日(星期日)至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18:00时止(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报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4月28日(星期日)至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书面材料,)三、申报流程(一)线上提交申请: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在线填报申请书,请企业按照申报指南(附件)准备申报材料,(二)提交书面材料:待申请通过初审后,(卓越质量培育、专利导航、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商业秘密保护试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6类项目需提交一式三份书面材料)(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光明区博闻路4号市场监管大楼507办公室,附件:1.2024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质量标准知识产权领域扶持项目申报指南2.授权委托书模板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