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瞪羚企业的通知》(苏生力〔2024〕41号)要求,现组织推荐一批瞪羚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条件1.定量指标:2023年科技活动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4%,(1)注册时间不早于2010年,(2)注册时间不早于2010年,(3)注册时间不早于2019年,(4)注册时间不早于2014年,且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即成立10年内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且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二、组织推荐要求1.各板块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填写《江苏瞪羚企业推荐信息简表》(附件1),汇总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江苏瞪羚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请将《江苏瞪羚企业推荐汇总表》、《江苏瞪羚企业推荐信息简表》一式一份,认真组织推荐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为组织推荐的瞪羚企业提供“瞪羚贷”专属优惠政策,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科李家威联系电话:86861555附件:(江阴)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瞪羚企业的通知.docx江阴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