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输液瓶(袋)回收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3号)和吉林省卫健委等7部门《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龙潭区商务局对企业初审后,市商务局进行复核,现将我市第四批有能力回收输液瓶(袋)企业名单予以公示,企业名称:吉林聚生源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联系人:王玮联系电话:13620758688市商务局将对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实行动态公示管理,请有能力回收输液瓶(袋)的企业主动向商务部门报备,市商务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公示有能力回收输液瓶(袋)企业名单,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