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3〕1278号)、《关于做好病死动物统一收集、集中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的通知》(余农林〔2015〕149号)和余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暂时改变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方式的函》的规定,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深埋)工作进行补助,2023年我市养殖环节病死猪统一收集区域内的7个乡镇(街道)收集点共统一收集并处理病死猪5455头,补助标准为60元/头,拟补助资金共计32.73万元,现予以公示,1、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申请单位情况有异议的,可来电来信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62665807,2、公示期为7天,2024年4月22日至4月28日,余姚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