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22】40号)文件精神,拟对5家荣获“中华老字号”“浙江老字号”“绿色商场”荣誉的企业进行财政奖励,(具体项目见附表)公示期自4月22日至4月28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0570-7566525(商贸流通科)附件:大商贸政策支持企业参与荣誉创建财政奖励汇总表.doc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