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选正式纳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管理后再给予20万元支持经费,符合泰山产业创业领军人才企业类条件的,(二)创业企业类人选1.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1)已在山东省注册成立企业,具备创业企业类申报人选条件第(2)(3)(4)条款明确的相关条件,每市最多推荐创业企业类人选20人、创业团队类人选30人,每市最多推荐创业企业类人选16人、创业团队类人选25人,每市最多推荐创业企业类人选12人、创业团队类人选20人,6.对符合创业企业类人选条件且创办企业近3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第六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组委会2024年4月19日附件:创业大赛获奖人选和项目支持政策一、获奖人选支持政策1.创业企业类人选,人选正式纳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管理后再给予20万元支持经费,对于项目落地审核后纳入省级人才工程支持的人选,二、创业企业(项目)支持政策4.纳入创业项目库进行管理服务,组织优胜创业项目与各市、省属国企、链主企业、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等开展对接,择优为创业企业和创业项目转化落地后的企业提供金融伙伴服务,将优胜创业企业(项目)纳入山东科技大市场服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