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和《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文件精神,经审核,2024年4月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8人,公示期为7天(2024年4月22日至4月28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对有骗取、冒领行为或其他不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汶川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837-6222305或0837-6449600,附件:2024年4月领取失业金新增人员名单2024年4月发放失业金汶川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