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驻盐各单位:《盐田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盐田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关于低空经济发展的有关部署,第二条支持低空经济领域企业落户发展,单个企业不超过五百万元,按项目年度服务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给予补贴,按照投资金额达一百万元以上(含)的项目给予百分之十的补贴,单个企业每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一百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度以上条款总获得的补贴金额不超过一百五十万元,以上单个企业补贴金额每年不超过五十万元,对入驻低空经济产业园且满足特定条件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租金资助支持,每个企业年度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五十万元,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第十二条支持低空经济融资发展,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