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广安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广安市科学技术局对2020年制定的《广安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办法(试行)》(广安科〔2020〕69号)进行了修订,形成《广安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积极参与,征求意见时间为期30天(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1月12日),请于2023年1月12日18:00前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市科技局,谢谢支持,联系人:刘清华2395633532859605@qq.com附件:广安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广安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