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财工〔2021〕95号),现下达你单位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35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下达资金为参照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且保持不变,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支持外经贸发展相关工作,请你单位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在年度执行中,将按照资金分配办法据实清算和调整,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附件: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二级项目—韶关)韶关市财政局2022年4月13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