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制造业产业链重点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来源: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时间:2022-04-18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银保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制造业产业链重点企业入库培育工作,企业在市内配套的产业链上下游市场主体不少于15家,4.拥有国家级创新研发平台不少于1个:包括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核心企业在市内配套的产业链上下游市场主体不少于10家,核心配套企业在市内配套的产业链下游市场主体不少于5家,4.拥有省级或以上创新研发平台不少于1个:包括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信息技术和新兴产业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企业在市内配套的产业链上下游市场主体不少于5家,4.拥有市级或以上创新研发平台不少于1个:包括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三、入库程序(一)组织推荐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要摸清本区市、本行业产业链企业数量及构成,四、培育措施(一)认真落实产业扶持政策支持链主企业创新发展和项目建设,对纳入名单的产业链重点企业给予银行贷款、保险等融资支持,五、有关要求(一)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推荐合作服务机构要将产业链重点企业入库培育服务作为打造一流企业、促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四)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新的产业链重点企业入库推荐名单和培育服务工作情况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