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第二批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及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农【2021】145号、徐财农【2021】63号)文件要求,经对我区实施主体按程序进行资格认证、方案初审,初步确认实施主体通过相关环节认证和方案审核,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公示期5天(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和电话形式向铜山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示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须采用实名,联系电话:0516-69683799电子邮箱:1448243145@QQ.COM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农业农村局邮编:221000附件:关于2021年省级第二批四大专项资金申报使用公示表附件下载:1.关于2021年省级第二批四大专项资金申报使用公示表.xls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