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依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广安府办规〔2022〕10号)、《广安市市级知识产权资金管理办法》(广市财行〔2023〕294号),现将申报2023年度知识产权类奖励补助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项目申报必须报送加盖鲜章的纸质材料,各类支持项目申报对应的具体条件和所需材料详见《申报指南》,向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申报,以县(市、区)为单位交到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审核,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各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风险提示和指导,并同时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各县(市、区)将申报材料的纸质件交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展街办公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701室(广安市广安区会展街9号),二、申报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要严格按照《广安市知识产权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23年度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18282639132地址:广安市广安区会展街9号(市市场监管局会展街办公区701),邮编638000附件:1.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2.2023年度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3.2023年度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表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4月15日附件1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pdf附件22023年度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附件32023年度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