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百色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百色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 | 2024-04-17
市长葛国科2024年3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百色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及管理,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成区以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和公布的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户外广告设置及监督管理活动,第五条市、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督管理,中心城区以外区域的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由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第七条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符合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第十条利用公共场地、公共设施等公共载体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市、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设置人应当在户外广告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三日内拆除,第十二条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批,第十三条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期限:(一)电子显示装置的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有效期最长为五年,利用公共场地、公共设施等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第十四条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自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未设置的,第十七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牵头建立户外广告设置投诉举报制度。

更多精选

  • 2024-04-17 00:00:00
  • 2024-04-17 00:00:00
  • 2024-04-17 00:00:00
  • 2024-04-17 00:00:00
  • 2024-04-17 00:00:00
  • 2024-04-17 00:00:00
  • 2024-04-17 00:00:00
  • 2024-04-17 00:00:00
  • 2024-04-17 00:00:00
  • 2024-04-17 00:00:00
  • 2024-04-17 00:00:00
  • 2024-04-17 00:00:00
  • 2024-04-17 00:00:00
  • 2024-04-17 00:00:00
  • 2024-04-17 00:00:00
  • 2024-04-17 00:00:00
  • 2024-04-17 00:00:00
  • 2024-04-17 00:00:00
  • 2024-04-17 00:00:00
  • 2024-04-17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